不拼分数、升学率!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刚性指标

分类:教育政策 时间:2021-03-22

近日,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,明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、学校、学生三个层面,要求在实施工作中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,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。

针对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,教育部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,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针对唯分数、唯升学倾向,评价指南提出,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,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、校长和教师。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,指南提出,健全作业管理办法,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;严控考试次数,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。针对教师职业倦怠、积极性不高的问题,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等。

指南内容包括县域、学校、学生三个层面,分别有哪些重点亮点内容?一起来看梳理:

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

坚决克服唯分数、唯升学倾向,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,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、校长和教师;

不举办重点学校;

不公布、不炒作中高考状元、升学率;

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,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和社会竞赛活动,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;

县级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听取义务教育工作汇报,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重大问题,建立健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统筹协调、部门联动工作机制;

切实消除大班额,不得新增大校额;

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,合理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,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,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;

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;

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,规范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,严禁违规跨区域、考试掐尖招生,实行均衡编班。

学校办学质量评价

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;规范使用审定教材,不得引进境外课程、使用境外教材;

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,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、改变难度、调整进度等问题;

校长深入课堂听课、参与教研、指导教学;

健全作业管理办法,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;

严控考试次数,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;

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,提高课后服务质量;

防止学业负担过重;

实行均衡编班,不分重点班、快慢班;

不存在违规招生、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。

学生发展质量评价

了解党史国情,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;

会唱国歌,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;

坚持每天锻炼身体至少1小时,坚持做广播体操、眼保健操;

不过度使用手机,不沉迷网络游戏,不吸烟、不喝酒、不赌博,远离毒品;

掌握1—2项体育运动技能、艺术技能,会唱主旋律歌曲。

评价方式

(一)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。关注学生发展、学校办学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,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,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、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。

(二)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。关注县域、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,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,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,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。

(三)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。在引导学生、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,构建主体多元、统整优化、责任明晰、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。

(四)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。建立县域、学校、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,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,并通过实地调查、观察、访谈等方式,了解掌握实际情况,确保评价真实全面、科学有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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